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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卫部(处)、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

2022年01月07日 09:28 李程龙 点击:[]

保卫部(处)工作职责

保卫部(处)是学校负责防范、制止和协助处理针对师生的不法侵害,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管理服务部门,其主要工作职责是:

1.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。制定安全工作计划,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,负责年度安全稳定工作考核。

2.牵头负责“警校共建”。协同国家安全机关、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做好国家安全和政治安全工作。

3.负责校园治安管理。协同公安机关做好涉校师生刑事、治安案件的接报和处置工作,负责安防设施建设和维护。

4.负责校园消防安全管理。组织开展消防培训、检查和应急演练。负责消防设施的配备和维护保养。

5.负责校园交通安全管理。开展交通安全宣传、教育,通报校园交通违规行为。

6.负责维护正常校园秩序。负责校外单位车辆和人员来校审核、登记和管理;负责校园大型活动的审核、安保工作;清理校内违规经营摊点、商贩推销和商业广告行为。

7.负责师生户籍政审工作。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师生户籍、身份证等办理,负责政治审查工作。

8.负责学校党委、行政和学校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
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

人民武装部是学校内设人民武装工作部门,负责学校国防教育工作,其主要工作职责是:

1.负责宣传党和国家国防教育方针政策,贯彻执行《兵役法》、《国防法》和《国防教育法》等国防法律、法规,组织开展国防教育活动,提高师生国防意识和国防观念。

2.负责学生军事课教学管理。负责军事理论教研室建设,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,组织军事理论课教学;制定军事技能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
3.负责大学生征兵入伍。按照征兵工作时间安排,在全校学生中开展参军入伍宣传、动员和组织,组织学生报名、体检、政审和送兵等工作。

4.负责学校国防战备建设。协助开展国防动员和兵役登记,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和民兵武器装备管理。

5.牵头负责“双拥”工作。协同开展烈(军)属,复员(转业)退伍军人等拥军优属工作。

6.负责学校党委、行政和学校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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