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卫部、保卫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全校政治安全保卫、维稳处突、校园秩序管理、消防管理、交通管理、治安防范、安全宣传教育、户籍管理、警校共建、安防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。具体职责如下:
1.负责统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。制定并组织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,报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;负责年度安全稳定工作考核,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。
2.负责检查、督促、指导校内各单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。组织实施学校安全检查,消除各种安全隐患,预防各类灾害事故的发生。
3.负责牵头推进“警校共建”机制。协同国家安全机关、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,做好国家安全、政治安全和反恐防暴工作,维护校园政治稳定。
4.负责校园治安管理。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涉校刑事、治安案件的接报和处置,校园安防设施建设与维护,落实24小时巡逻制度,提升校园安全防控能力。
5.负责校园消防安全管理。负责消防设施的配备、维护和更新,协助后勤服务处、基建处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施消防专项维修、改造等工程。
6.负责规范校园交通安全管理。优化校园交通秩序,加强车辆和人员进出管理,查处违规行为,保障师生出行安全。
7.负责维护校园正常秩序。负责校外单位及人员入校审核、登记和管理,做好大型活动安全评估、审核与现场安保,清理校内违规经营摊点、商业推销和商业广告行为,营造良好校园环境。
8.负责牵头组织师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、培训和应急演练。
9.负责做好师生集体户管理与政审工作。协助公安机关办理师生集体户、身份证等事务,依法依规开展政治审查工作。
10.负责外事安全保卫工作,参与师生因公出国(境)行前教育和回国访谈工作。
11.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有关部门布置的其他安全工作。